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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Y NEWS
减污降碳:大力发展多式联运运输结构调整再发力
1月7日,国务院发布《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
24
2022
-
01
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最新重大举措
今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这是近期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最新重大举措。 一、中国房地产税发展的简况 中国征收房地产税历史悠久,周朝的"廛布之征"就具有房产税的性质,近代房地产税始于清朝后期的房捐和土地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经公布《房捐条例》等房地产税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继续征收房地产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1年8月8日公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即日起施行。1973年税制改革时,国务院将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城市房地产税仅对极少数私人的城市房地产征收。 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的税制改革中,房地产税陆续恢复征收:1986年9月15日和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先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分别自1986年10月1日和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上述暂行条例仅适用于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并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与上述房产相关的土地没有征税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公民继续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费。2006年,国务院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7年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停止征收。2008年,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起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征收房产税。至此,实现了房地产税制度的内外统一。 2020年,全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分别为2841.8亿元、2058.2亿元,合计4900亿元,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2%、地方税收入的23.4%和地方政府全部财政收入的2.7%。 二、近年来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推动情况 近十多年来,中国对房地产税改革做了很多研究工作,认识逐渐深化,也开展了一些试点工作: 2010年5月27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同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提出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011年1月27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上海市、重庆市人民政府分别发布《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次日起实施。从10年来的情况看,上述改革试点似乎运行比较平稳,但是未见其他地区跟进,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未见有关方面就此公布新的具体要求。 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采纳了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建议,提出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提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020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其中提出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同年12月23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其中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再次提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此外,从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看,其中都有房地产税法;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也曾经多次列入房地产税法,作为预备项目和初审项目,但是不包括2021年。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六次委员长会议已经原则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立法工作计划,但是其中应该不会再有房地产税法的内容。 三、近期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安排和展望 今年5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谈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度时介绍,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安排,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草案,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似乎再次表明了"立法先行"的思路。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研究促进共同富裕等问题,提出加强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措施之一就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由此可见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的新寓意和"试点先行"的新思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据此作出关于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也顺理成章。 笔者根据自己近年来研究中国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的心得粗略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下列要点特别值得关注: 第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先行,而且试点期限长达5年,待条件成熟时制定法律,不急于求成,匆忙立法,体现了高层对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的积极而稳妥的策略,这是近期中国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的新起点。 第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办理,不同于2011年国务院批准个别城市人民政府试点的做法,权限适当上收,再次体现了税收法定的原则。 第三,试点地区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为用于居住的房地产,但是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的住宅;纳税人为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即拟对规定范围以内的住宅征税,从而扩大了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的范围,与外国通行的房地产税大体一致,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房地产税制度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如同个人所得税并非对所有个人的全部所得征收一样,房地产税也不应该对所有用于居住的房地产征收,而是应当设计适当的征税起点即免征额,这是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需要。从加强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考虑,房地产税的纳税人应当以拥有较多房地产的高收入者为主。 第四,房地产税试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上述办法的实施细则由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房地产税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由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责权比较分明,配置也比较合理,有利于此项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这意味着,在国务院制定全国统一的房地产税试点办法以后,各试点地区根据当地的情况制定的实施方案可能不尽相同,如各地规定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减免税和实施日期等税制要素可能存在一些差异,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外国的房地产税制度通常也不是全国统一的。 第五,房地产税试点地区由国务院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后确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上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既体现了税收法定的原则,也有利于国务院的具体操作。鉴于房地产税通常按年计征,如果国务院可以近期提出方案,明年实施可能比较适宜。至于试点地区的选择,不妨可以考虑"点面结合",即在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同时起步,以经济比较发达的大中型城市为主。(作者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税总局税收科研所原所长)(经济观察报)
10
政策密集落地 房地产市场预期持续改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围绕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监管部门和各地相关部门不断发声,并出台多项政策举措。专家认为,这有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12月21日,房地产板块强势上涨。据中证金牛座APP显示,截至收盘,房地产服务板块涨7.62%,房地产开发板块涨6.21%,居A股各板块涨幅前两位。 多地政策密集出台 近期监管部门密集就房地产市场表态或出台政策,旨在保持房地产平稳运行,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在信贷及风险防范方面,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支持优质的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重点房地产企业的项目。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日前表示,下阶段要按照中央要求,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坚持购租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从地方政策层面来看,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近一个月以来,桂林、晋江、芜湖、荆门、衡阳等20余个城市拿出“真金白银”,发布稳楼市政策。 银河证券分析师王秋蘅表示,各个城市目前所面临的景气度不同,各地方或有更大的自主权根据情况调整政策。未来市场“限涨”和“限跌”并行,“调控”和“调整”并行,不排除库存压力较大的城市对楼市政策作进一步调整。 在房企融资方面,11月以来,随着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地产债发行金额明显增多。克而瑞研究中心数据显示,11月,100家典型房企的境内外债券融资总量达749.63亿元,环比上升65.8%。 从近期债券审核进度看,12月以来各品种地产债审核均有所加快,包括前期发行较缓慢的供应链ABS等。房企信用债发行也持续回暖。华西证券数据显示,截至12月16日,房地产企业合计发行境内信用债299.9亿元,环比增长8.7%。 “因城施策”力度料加大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房企融资逐步回暖,各地“因城施策”力度可能加大。 申港证券分析师曹旭特称,从近期各监管部门表态看,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是最直接的目的,也可以看到政府在融资端进行边际放松的动作迅速,随着风险由融资端向销售端转移,政策的目标也开始由融资环境向预期管理转移。 “在行业景气度下行叠加房企信用端承压的背景下,后续行业托底政策仍值得期待。”东北证券分析师王小勇表示,政策端的边际宽松不意味着调控的转向,当下政策更关注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东兴证券分析师林瑾璐表示,当前各地政策的核心在于在“房住不炒”原则下,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稳为主、不会大起大落。信贷政策方面,重在满足房企、购房者的合理信贷需求,这有助于相关领域风险平稳化解。 展望2022年,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夏丹预计,2022年随着政策面趋于缓和,楼市成交低迷的状况有望得到边际改善。一方面,房地产市场以稳为主,促进需求正常释放。个人按揭贷款新增额度同比料有所提升,审批放款速度加快,按揭利率可能结构性回调,以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型需求为主,促进购房刚需正常释放。另一方面,政策托底而非刺激,房地产市场观望氛围依旧浓厚,行业基本面依然面临下行压力。同时,商品房可能面临供给短板,成交增速难有明显回升。(中国证券报)
07
2021年度:信托行业七大关键词
中国信托业的2021年是安静的一年。复杂严峻的宏观环境,持续严苛的监管氛围,以及沉重而紧迫的转型压力,每一项都让信托公司眉头紧锁,低头沉思。转型方向是清晰的,行进过程却是艰难的。融资类信托、通道类信托按部就班压降缩量,标品信托一如预期爆发增长,信托资产规模逐步企稳,行业转型顺势踏入攻坚深水区。作为行业观察者,证券时报记者特此盘点2021年度的信托行业,用七大关键词总结回望,记录历史进程中的中国信托业。 20万亿 2021年,信托资产规模在20万亿的关口稳住了。 自2018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发布以来,信托业进入转型阶段,资产规模从2017年四季度末的高点持续回落。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临近结束,信托资产规模降幅渐趋平稳,2021年二季度首次出现回升。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三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为20.44 万亿元,虽较二季度末的20.64万亿元有所下降,但略高于一季度末资产余额,规模变化趋向平稳。 从资金来源看,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集合资金信托规模为10.55万亿元,占比51.63%,继二季度末首次突破50%后再度提升;单一资金信托规模为5.12万亿元,占比25.04%;管理财产信托规模为4.77万亿元,占比23.33%。 虽然信托资产规模持续压缩,但集合资金信托的规模整体保持平稳,占比持续提高。非资金类的资产来源即管理财产信托占比也呈现上升趋势,较2017年末的16 .53%上升6.8个百分点。相对应的是,以通道类业务为主的单一资金信托,其规模和占比经历了长时间的连续下降。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占比较2017年末的45.73% 大幅降低20.09个百分点。 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所长翟立宏分析,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临近结束,信托业的业务转型已经取得一定成效。融资类与通道业务继续压缩,房地产信托规模得到有力管控,资金投向不断优化,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不断增强。同时,标准化投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证券市场信托的持续发展。 他认为,随着转型成果的显现,行业发展方向愈加明晰。未来,信托公司应继 续积极推动业务转型,以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居民财富管理需求。 压降 压降,已经连续三年成为行业关键词。 在2021年2月7日召开的年度信托监管会议上,监管人士明确传达2021年将继续 开展"两压一降",主要内容包括:融资类信托规模再降10000亿,违规金融同业通道清零,风险处置3000亿以上;房地产规模不超过2020年年末。 为了督导信托公司严格完成任务,监管部门年末再向信托公司发出"压降指令"———各信托公司以2020年年底的主动管理类融资信托规模为基础,2021年必须继续压降约20%的比例;至于通道类业务,监管部门给出的处理意见是,"应清尽清、能清尽清"。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1年年末下达的监管指令中,监管部门要求各信托公司内部严格把关,严禁违规新增信托通道业务、违规调表和数据造假。 来自中国信托业协会的官方数据显示,在监管部门持续压降融资类信托的政策背景下,融资类信托规模自2020年三季度以来快速回落。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融资类信托规模为3.86万亿元,同比下降35.13%,环比下降6.57%;融资类信托占比为18.88%,同比下降9.64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14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以通道业务为主的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及占比逐年下降,2021年至今的同比降幅度超过20%。 回顾此前,监管人士于2020年年中曾经表态,压降通道业务和融资类信托业务,不仅过去要求压,现在要求压,今后还会要求压降。监管政策不会一刀切停止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类信托业务,而是会逐步压缩违规融资类业务规模,促使其优化业务结构,直至信托公司能够依靠本源业务支撑其经营发展。 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周萍表示,"压降融资和通道类业务是防范行业风险,避免行业盲目扩张带来风险隐患,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信托公司应提高站位,增强大局意识,贯彻监管部署安排,有序压降通道及融资类业务规模。" 房地产信托 大幅压缩房地产信托业务,是监管部门2019年8月以来的政策导向,也是从彼时开始,房地产信托未曾缺席行业年度关键词。 至2020年年末,房地产资金信托余额为2.28万亿元,同比2019年年末的2.70万亿元下降15.75%,环比三季度末的2.38万亿元下降4.19%。与此同时,房地产信托占比为13.97%,低于2019年四季度末15.07%。 2021年,伴随着华夏幸福、恒大集团等大型房企风险暴露,房地产行业进入加速洗牌期,信托公司在房地产领域的资金投入持续收紧。 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投向房地产业的资金信托余额为1.95万亿元,同比下降18.13%,环比下降6.30%;房地产业信托占比降至12.42%,同比降低1.38个百分点,环比降低0.59个百分点。 业界观察人士认为,房地产行业调控升级有助于防范金融资源过度集中,避免由此带来的资源浪费和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和占比的下降,有助于信托公司将更多资金投入经济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更好地发挥信托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能。 2021年底,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银保监会也表示,将合理发放房地产开 发贷款、并购贷款等。 不过,中诚信托投资研究部认为,由于"房住不炒"政策基调并未发生改变,房地产信托整体业务规模难有较大增长;在持续压降融资类业务规模的政策下,股权投资、并购基金等业务模式的规模将有所增加;合作伙伴、业务发展区域将向头部优质企业和一二线城市集中。此外,信托公司还需关注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等相关业务机会。 标品信托 标品信托的爆发式增长延续了整个2021年。 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在资金信托投向的五大领域中,证券市场已成为第二大领域,仅次于工商企业领域。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资金信托规模为15.67万亿元。其中,投向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余额为3.06万亿元,同比增长38.12%;证券市场信托占比升至19.50%,同比上升6.66个百分点。 证券市场信托的增长主要源自投向股票和债券的资金信托产品,特别是投向债券的资金信托产品。三季度末,资金信托投向股票、债券和基金的规模分别为0.65 万亿元、2.13万亿元和0.28万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6.54%、57.36%和10.75%。 在这一领域中,TOF产品已成为现阶段众多信托公司业务转型的一致选择。 据用益信托研究院数据,截至11月12日,今年新增的TOF规模约为787亿元,参与布局的信托公司达到40家左右,较去年年末增加20多家。 另据可供参考的公开信息,2020年年末,业内有5家信托公司的TOF业务规模超过20亿元;而截至2021年11月末,前述公司中有3家此项业务规模已超过百亿元。 对于标品信托业务的趋势,周萍指出,在政策的引导下,预计证券市场信托的规模和占比将持续提升。与此同时,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环境为信托公司带来了标准化资产投资机会,信托公司应充分发挥信托资产的本源属性,发展直接融资业务,促使金融市场投融资结构与实体经济发展结构相匹配,形成良性互动且高效运转的金融与实体经济资金融通格局。 高管流动 行业变革期,信托高管加速流动。 据证券时报记者统计,截至12月8日,2021年监管批复任职资格的信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多达24位,涉及22家信托公司。 另据公开信息,还有数家信托公司迎来新总经理,但任职资格尚待批复,比如西藏信托、兴业信托等。其中,部分信托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在今年双双有变动,比如中诚信托、外贸信托等。 若加上副总经理、财务官、风险官等,信托公司高层变动情况更多。68家信托公司中,超过一半公司出现高管变动。 高管变动的原因,往往源自几类情况:一是信托公司股东变动。新股东入主往往会对信托公司发展有新思路,新股东也会聘用新班底,制定并推行新战略;二是常规市场化流动。大多是考核竞争的结果,往往与信托高管的业务能力、业绩达成情况有关;三是风险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高管调整;四是前任的原高管变动后新人补缺。原高管变动可能是因工作原因调动,或是退休,或是被调查等情况。 总体来看,高管变动的主要因素又存在一定相互关系。从信托公司的业绩展望、股权变化趋势看,信托高管的较高流动性在短期内大概率还将持续。 有业内人士认为,信托公司异地部门业务将来若收紧,而信托公司注册地和办公地不一致不再被允许的话,信托行业高管还将加速流动甚至流失。 相对来说,公司治理完善、经营稳健、高管专业能力强的公司,高管团队会更稳定一些。不过在行业市场化竞争趋势下,信托高管的适当变更和流动,往往是信托公司和信托行业、信托人才在发展目标下的选择,是一个行业健康发展的正常现象。高频的高管层变动,特别是"一把手"(董事长或总经理)变动,会对信托公司的稳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随着信托行业回归本源,经过一段时期的战略调整和实践磨合后,相信流动也会回到正常水平。 新规 2021年,信托行业迎来数项新规。 7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的通知》,以"压缩层级、规范业务"为主要思路,整顿规范信托公司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明确清理规范工作安排。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信托公司严禁新增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已设立的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不得新增对境内外企业的投资。 近年来,部分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直接或间接设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等业务的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其中部分公司由于经营管理相对薄弱、合规意识相对淡薄,在展业过程中也滋生了市场乱象,累积了风险。比如,开展监管套利、隐匿风险的通道业务;与母公司之间存在融出资金、转移财产、输送利益等违规关联交易问题。业内人士认为,非金融子公司业务的清理规范,将有效推动信托公司回归本源。 10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整顿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成为行业各方关注和热议的焦点。据了解,近年来,信托公司为便于展业,普遍在注册地以外设立业务、营销等部门。因管理半径拉长,多数信托公司对异地部门缺乏有效管控,积累风险隐患,影响监管政策传导执行。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在一年之内完成对异地管理总部的整顿,要点包括中后台部门迁回注册地或与注册地部门合并,所有异地部门的员工总数应占信托公司员工总数的35%以内等。征求意见稿还提到,董事长(含副董事长)、经营管理层、监事长(监事会主席)应常驻注册地办公,不得在异地设有办公场所。 有资深行业人士分析,这份征求意见稿如果真的落地将对行业产生巨大影响,目前业务规模排名靠前的多家信托公司均有相当体量的异地业务。不过,征求意见稿也为整顿之后的信托公司留有过渡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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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碳排放占比达40%,绿色建造如何助力碳中和?
2021年以来,在三道红线、两集中政策下,行业发展环境发生诸多变化。从“房贷收紧”到“放款时间提速”,从“融资缩水”到“债务逾期增多”,从“销售下滑”到“以价换量”,诸多不确定的情况考验着行业,影响着房企,也磨炼着每一位从业者。在这场房地产行业新试炼中,涌现出诸多推动行业发展的先进经营理念、新科学技术、新发展模式。进入四季度总结季,央广网房产特推出“破界·更新丨新阶段下地产行业的审慎与进击”专题,对行业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和优质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分享,同时对于能够积极面对行业变化、有效引领企业发展的优秀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的事迹进行报道,以期给行业带来可参考、可学习的案例。 12月20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2022年要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稳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提出要扩大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消费。 建筑领域的节能减排、低碳转型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一环。国际能源研究中心的报告显示,从全球来看,建筑行业贡献了碳排放总量的40%;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能耗专委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20)》显示,2018年全国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占全国碳排放的比重达到51.3%。 目前,建造施工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大、污染排放高、建造方式粗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迫在眉睫。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政府纷纷出台各类政策支持和推广绿色建造方式,而房企也在积极布局装配式建筑、建筑机器人等领域,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径。 政策加速推广绿色建造方式 今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为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如何实现碳达峰制定了路线图。其中明确要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 针对绿色建造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技术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在今年3月16日发布了《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下称《导则》),指出绿色建造应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设计、施工、交付的建造全过程,充分体现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的总体特征。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绿色建造是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采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排放、提高效率、保障品质的建造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工程建造活动。同时他指出绿色建造的主要技术要求包含了有效采用BIM、物联网、大数据、移动通信、人工智能、机器人等相关技术,整体提升建造手段信息化水平等。 《导则》为绿色建造试点地区的试点工作提供了规范和指导。2020年底,湖南省、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常州市被确定为绿色建造试点地区,目前各地正在加紧推进试点工作。 其中,《常州市绿色建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今年7月正式出台。同期,湖南省宣布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等9个项目作为全省第一批绿色建造试点项目,试点项目所在地的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作为全省第一批绿色建造试点城市。以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为例,主要试点内容包括绿色建造策划、智能建造和智慧运维;株洲市的中天麓台、长沙市的小天城二期项目,主要试点新技术在钢结构住宅的广泛应用。 除试点地区外,其它省市也按下了推广绿色建造方式的“快进键”,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湖北省在今年12月15日发布了绿色建造科技创新联合体手册,为当地房建与市政工程行业绿色建造提供设计技术与施工指导。江苏、黑龙江、四川、天津等省市发布的“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中,均提出要大力推进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智能建造改革。 装配式建筑年均增长率 绿色建造的技术方式中,装配式建筑是近年来政策大力推广的一项。在政府的倡导下,房地产企业也在积极参与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北京在集中供地竞拍中设置了竞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环节,规定装配率越高将获得更高分数。而今年首批集中供地的8个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显示,有7个项目承诺了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在76%以上,涉及融创、北京城建、住总、绿城等多家房企。 于2003年开始推进装配式建筑的万科,成立了万科工厂化中心,致力于预制装配式体系的研究。从2013年至2015年底,万科已实现全部在建住宅项目预制楼梯100%、预制构件和部品40%、装配式内墙100%、内外墙抹灰100%的目标,2020年实现装配式住宅占总开工量的85.7%。 远洋集团设置了装配式专项工作组和技术专家组,并通过《远洋集团开发项目装配式实施工作管理办法》等工具标准,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中国金茂则孵化了金茂慧创建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业务涵盖装配式全流程咨询+供货、BIM全流程咨询、超低能耗咨询等,已服务中国金茂、华润、保利、中国绿发、合生创展、远大住工、三一筑工等客户。 美的置业将发展建筑工业化作为公司“一主两翼”战略的重要部分,旗下的睿住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开始深耕装配式行业,已布局徐州、佛山、邯郸等5大装配式建筑产业生产基地。 中建四局主编了贵州省首部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中建八局一公司设立济南、中原两个生产基地,覆盖山东、雄安等区域,供应装配式构件22.45万立方米,有力支撑主业发展。 政策导向以及众多房企的探索对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起到了实际推动作用。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累计建成装配式建筑面积达16亿平方米,年均增长率为54%;其中,2021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了20.5%。 智慧建造助力碳减排 在建筑的建造环节引入智慧科技的手段,有助于提升施工和管理效率,同样也是降低碳排放的有效措施。2021年服贸会智慧建造与绿色发展高峰论坛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钱七虎提出,建筑领域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更需要通过技术创新来实现绿色发展,推动以建筑设计为主体的技术方法创新,推进空间节能和设备节能的融合,以及将工程建设向智能建造发展。 今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同意将上海、重庆、佛山、深圳4地的7个项目列入国家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涉及万科、绿地、金地、碧桂园等多家房企。住建部表示,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要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发展模式和实施经验。 个试点项目中佛山顺德的凤桐花园项目,是碧桂园旗下博智林建筑机器人的首个商业应用项目。据悉,截至2021年10月底博智林已有18款建筑机器人投入商业化应用,服务覆盖18个省份近120个项目,累计交付超400台,累计应用施工超450万平米,在提升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提高工效、减少污染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金地打造的上海嘉定新城菊园社区亦被列入智能建造试点,为此,金地集团上海公司专门开发了一套名为“建筑信息建模技术智能建造”的BIM全流程协同管理平台,实现工程管理的智能化。 在智慧建造领域,旭辉、融创、实地、金茂等众多房企都在持续尝试引进新技术,推进施工建造领域的智能化升级。据克而瑞统计,以BIM系统为代表的智慧建造产品在中国百强房企中的使用率已达73%;目前智慧建造整体行业规模基数低、增速快,软件销售和咨询服务的市场规模总和约为70亿。 此外,房企们还在使用绿色环保建材、降低建造过程中的污染排放等方向上不懈探索,助力碳减排。在房地产行业的转型与变革期,绿色建造正为行业注入新动能。抓住绿色发展的新机遇,房地产企业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贡献着力量。(央广网)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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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节能降碳,绿色发展”——2021年节能宣传周“云”上启动
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23日正式启动。今年的宣传周是我国第三十一个全国节能宣传周,于8月23日至29日举办,主题为“节能降碳,绿色发展”。 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云”上启动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暨北京市节能宣传周。“云”启动仪式系统梳理、集中展示了“十三五”以来我国节能降碳工作的主要成效及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工作进展,并开展了3项线上活动。 一是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承诺。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承诺活动。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自觉承担节能降碳主体责任,作出节能降碳自愿承诺。二是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节能降碳标准制修订工作。“十四五”期间,将围绕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等加快制修订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我国节能降碳标准水平,逐步实现国际领跑。三是北京市开展相关活动。首都少先队员发出反食品浪费、减塑倡议,展示相关公益宣传作品,广泛开展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宣传。 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云”上活动,普及节能降碳知识。各地区、各部门围绕“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宣传活动,推动全民节能。(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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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债——区县城投转型发展新赛道(下)
(二)县城新型城镇化/农村产业融合专项债(国家发改委) 在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的背景下,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8月推出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于2020年8月推出了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陆续已有城投企业通过此类企业债券品种进行项目建设和补充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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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债——区县城投转型发展新赛道(上)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及乡村振兴战略,将其确立为国家七大发展战略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改委、证监会及交易所均推出了乡村振兴相关债券产品,且已有越来越多的区域及城投成功发行“乡村振兴”债券,为当地“三农”建设资金开辟了新途径,本文将聚焦分析此类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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